法制宣传车送法到身边
5月5日,恰当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复兴镇逢场,城管执法车所到之处便会有群众驻足聆听。原来是因为,城管执法车此次一改常态,大力宣传的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前,仪陇县司法局复兴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到复兴镇政府相关领导以及城管负责人,与他们商量利用城管执法车进行法制宣传的相关事宜,希望能过通过流动型的法制宣传车达到更好的法制宣传效果,此想法得到了政府领导及城管负责人的重视与支持。
本次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宣传、详细解读的法律法规有: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着重讲读了本法规定的五种农产品不得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并告知广大老百姓如因食用了前述禁售农产品而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该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等追偿、维权手段。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
针对大量农民工,向老百姓详细解读了《解释(二)》: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60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持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交保证金,解除合同时拒不退还的,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争议的,以及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仲裁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新农保》
主要向大家宣传了新农保的概念、参保人员的范畴,以及相关缴费和政府补贴的相关规定。并着重解读了《新农保》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及标准。
此次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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