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互联网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精准扶贫资金、涉农资金(项目)监管,防治扶贫领域“微腐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18〕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规范化标准化指引的通知》(川财会〔2018〕24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充市财政局关于推行“互联网+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市财政局、市农牧业局立即组织实施农村集体财务代理服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理记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委托代理记账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扶贫类项目资金数据录入和开展核算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2019年1月份出台了《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市“互联网+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阆府办函〔2019〕9号),2-3月完成了本市清算核资和期初数录入工作,4月即将组织全市的业务培训工作。下一步,我市财政局、市农牧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乡镇和代理记账服务机构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代理服务工作,编制好财务收支报表,按财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定期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制度的贯彻实施,确保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