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镇多措并举打赢螺溪河保卫战
一、责任落实。镇党委书记任螺溪河河长,分管副镇长任副河长,10名村(居)书记任村级河长、3名辖区派出所民警任河道警长、10名河道专管员、18名河道保洁员,镇、村“二级河长”管理组织体系做到全覆盖,每个河段都有人抓、有人管。
二、多方宣传。通过镇、村会议、广播、QQ群、微信群等广泛进行宣传,在全镇掀起保护河流、爱护河流、爱护生活环境的良好保护风潮。召开镇村干部参加的河长制专题会议12次,制作了60余块“爱护我们的母亲河”等宣传警示牌,提醒人民群众禁止乱扔垃圾、禁止污水直排、禁止乱扔病死畜禽、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三、专项整治。建立长乐镇环保动态台账,限时完成整改任务。我镇投入资金273万余元,对海螺湾水世界、坝上草原、苏家桥幼儿园、南丰屠宰场、陈家院子豆腐厂等进行了专项整治,新建污水管网5500余米,全部接入污水管网,实现了全镇无污水直排螺溪河现象。河道保洁员每天巡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螺溪河达到Ⅲ类水质,初步实现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