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100以上三辆货运车遭罚
超限100%以上 三辆货运车遭罚
7月29日晚22时36分,三辆涉嫌擅自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行至顺庆区桂花水库大坝附近时,被蹲守两日的顺庆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查获。经专业设备检测,三车均超限100%以上,车主各处以1万元罚款。
群众举报 深夜出击
桂花水库大坝是以坝代路的,限重15吨,现在晚上经常看到过超限车,长期下去会不会有安全隐患哟。7月27日,顺庆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接到热心市民举报称,顺庆区桂花水库大坝每晚都有超限车经过,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整治一下。
当晚顺庆路政就联合交警、运管等执法人员携带全套治理超限设备,到大坝附近蹲守,从晚上23时到第二天凌晨近2时,却没有发现超限车的踪迹,第二晚同一时间他们发现了卸货返回的空车。于是在7月29日晚上,路政大队9时30分就到桂花水库大坝蹲点,终于在当晚22时36分在乡道辉景至桂花的桂花水库大坝上挡获了川R548XX、川R547XX、川R511XX三辆砂石运输车。
这三辆车车货限重30吨,而便携式称重仪显示,每车车货总重都超过60吨,超限均在100%以上,最重的一辆重达66吨多,超限120%。
路政提醒 杜绝超限超载
记者从顺庆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了解到,超限超载属于违法行为,而这三辆车均从嘉陵区驶来,沿途路面均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也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而桂花水库大坝区域限重15吨,这三辆60吨的车已远远超过大坝路面的负荷能力,如造成路面损害,将会产生更多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和第七十六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顺庆路政严格执法,对三辆超限车实施车辆暂扣并按程序处罚款每车1万元,现处罚已生效并执行。三位车主均承认自己的过错,表示不会再犯。
顺庆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魏云提醒市民,为有效保护道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各车主应杜绝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