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下调四项保险费率惠及550万名企业职工
昨日起,成都开始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综合保险费率等四项保险费率。本次社会保险费率下调执行期限为2月1日至12月31日,下调期间参保人社会保险待遇不变。本次新政生效后,将为企业减压2.41亿元,惠及551.74万名企业职工。
春节前,成都下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的补充通知》,决定再度下调包含失业保险在内的四项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2%下调为1.5%;对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的企业,在停产、歇业期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仍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由0.82%下调为0.57%,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3%。对成都市今年新开工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保险缴费费率由4%下调为3.5%,其他企业综合保险缴费费率仍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执行。 华西都市报记者 石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