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井研县2022年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493号),结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1〕—121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川农发〔2021〕100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2022年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在我县千佛镇瓦子坝村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个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改造后项目区实现“三通一平”(交通干道与田间作业道路相通、田间作业道路与地块互连互通、灌排沟渠与河道贯通和地块平整),显著改善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业机械适应性,达到旱涝保收、宜机作业,大中型农业机械地块通达率100%。千佛镇瓦子坝村项目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集中连片总面积为2815亩。
二、资金规模
我县“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奖补资金5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166.67万元。
三、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改造内容,省级奖补指导标准为三类:
(一)地(田)块连通,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
(二)缓坡化旱地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1500元。
(三)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台旱地地块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2000元。
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井研县辖区内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二)申报要求。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二是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
五、申报原则
农田宜机化改造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先建后补”的原则,实行“奖补包干、差额自筹、竞争申报、谁用谁建”的灵活有效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牵头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奖补兑现等工作,项目镇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建设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和质量。
(一)申报。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并报送项目相关镇,由项目镇初步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于12月25日10时前报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二)评审。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资料纸质材料后于12月30日前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
(三)公示。经评审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在井研县政府网上公示3日,接受监督。
(四)下达。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施主体,发放实施主体中选通知书。
六、具体要求
(一)材料报送。2022年“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书、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送时间。2021年12月25日10:00前。
(三)报送方式。相关单位申报材料纸质件5份,并报送电子件。
(四)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项目申报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833—3730120。
***: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493号).pdf
2.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1〕—1218号 ).pdf
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川农发〔2021〕100号).pdf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