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2015年深化巩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警务机制改革,推进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工作机制不畅、保障不到位、交管办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安委办《关于深化巩固201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遂市安办〔2015〕49号)要求,结合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大英县2015年深化巩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大英县2015年深化巩固农村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府主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的主线,以“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严格考评”为抓手,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镇乡人民政府主责主抓,镇乡交管办牵头,依托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和村级劝导员队伍,加强源头治理,有效管控农村道路”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安委会负责全县深化巩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县安委办组织协调,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具体承办。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1+3工程,建立和完善技防、人防体系
1.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技防体系,加入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依靠其研发和开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板块,实现任务部署,经验做法推广,信息动态反馈等功能。
2.提高镇乡交管办交通管理能力,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人防体系。一是各镇乡要继续推进镇乡交管办标准化建设,切实落实和做好人、财、物等各项工作保障。二是镇乡交管办要严格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牵头职责,建立和落实本镇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镇乡交警中队、交通安全劝导站、农机监理站、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协会、摩托车协会等基层组织联动作用,加大对违法查处、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将管理触角进村、进社、进校园、进重点监管单位,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工作。三是配齐劝导员队伍,各镇乡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负责制,根据镇乡的道路情况和交通流量,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和重点行政村村口设立村级劝导点,聘请1-2名劝导员,负责本行政村人、车、路基础数据和隐患的排查、建档和整治工作、负责源头宣传教育和劝导点工作。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建设的资金投入,制定劝导员经费保障、工作考核、聘用和退出制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劝导点规范运行;每个行政村要建立宣教阵地,宣教阵地要配备不少于两处的固定宣传橱窗,建立人、车、路基础数据、隐患治理、检查劝导登记簿。四是要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务机制改革。县公安局要加强农村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推动车驾管业务下放,加大路面秩序和事故多发易发点排查和整治,让警务机制改革惠及群众。
(二)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1.完善工作制度。县安委办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会同县级各行业监管部门制定2015年深化巩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考核细则,加强对乡镇交管办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管。县安委办牵头,制定镇乡交管办、劝导队建设和验收标准,建立镇乡人民政府组织保障、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一要加强农村交警中队业务指导和考核;二要制定重点违法行为和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和转递标准,建立镇乡交管办源头治理考核制度。县交运局牵头,制定客运发展、改善全县农村通村公路建设和验收标准,建立农村公路建设、隐患治理考核制度。农业部门牵头,抓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消除农机管理隐患。
2.推进安保工程建设。一是县交运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抓好全县农村通村公路改善。县府督查室要按照市目督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及21件民生大事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抓好工作推动和落实。二是县交运局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邀请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制度,严格实施安全评价,对交通安全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三是按照场镇的交通组织规划,县级以上道路与农村道路交叉路口的设置交通标志、减速震荡地标设置等隐患整治工作为重点,分阶段逐步完善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3.加强源头治理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要以行政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负责制为重点,以基层宣教阵地和村级劝导站为载体,以落实业务考核和退出机制为抓手,抓好劝导员队管理,加强人、车、路隐患整治和宣传教育,以实现交通管理业务和源头治理的关口前移,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采取县交警大队与各交警中队的网上考核为主,实地抽查为辅的形式,对各镇乡每月通报,每季度和年终考核排名。一是各镇乡的考评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镇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由县安办承担考评任务。二是县政府对成绩突出的2-3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先进乡镇推荐上报市安办,由市安办确定并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深化巩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广大群众安全出行的重要举措。各镇乡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强力工作措施,狠抓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综合治理。县安委办要严格落实牵头职责,抓好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各镇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抓好综合治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推广示范典型。推广示范典型,确保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和执行层面,对先进经验成效突出,群众满意,成效明显的符合实战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和推广。
(四)追究问责到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凡是工作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工作成效不明显、履职尽责不充分、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和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县政府将严格依照《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