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安居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日前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2012年,区政府采购中心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全面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
截止2012年11月,全区实际采购规模达3632.92万元,节约资金358.11万元,资金节约率8.97%。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078.10万元,节约资金294.8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74%;工程类采购金额为552.52万元,节约资金60.8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93%。公开招投标采购额2281.05万元;询价采购额514.30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额624.82万元;单一来源采购额212.76万元。实行财政采购,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降低了财政支出,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