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资金审计要坚持五个必须
旺苍县审计局以“五个必须”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一是必须做到“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各项目资金管理单位必须开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专户”,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二是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合规使用”。严把批复实施关、建设内容和概算安排关,不得以任何方式拆解、截留、挤占更改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必须做到“手续完备、核算准确”。按照《关于规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会计核算的通知》,切实完善财务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财务资料真实,票据合规,账务处理及时、准确。四是必须做到“程序合法、管理到位”。对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严格依据基本程序办理,切实落实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实施项目。五是必须做到“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在配合上级部门审计检查的同时,加大自查力度,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办,逐一整改。
(旺苍县审计局:马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