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城乡规划委员会三届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遂安府准4号
二十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遂宁市安居区城乡规划委员会
三届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一、遂宁安居·金山外滩建筑设计方案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原地块拍卖情况:新安医院(金山·安居外滩)项目位于安居大道南侧、兴贸路北延线东侧,总用地面积71945.15平方米(合约107.92亩),其中商住用地面积29187.85平方米(合约43.78亩),其余用地为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商住用地规划拍卖指标为: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1.6,主体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2、根据2012年11月8日业主与安居区人民政府签订的补充协议的第二条“新增价款”部分内容,商住部分容积率由1.6调整到2.0,且将已出让的医院建设用地中调整约10亩为住宅用地(即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约53.40亩,商住用地约54.52亩);
3、根据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新安医院金山·安居外滩项目容积率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2015年第14期)的会议精神,本着“尊重协议、尊重历史、解决问题”的原则,认定该地块容积率从1.6调整到2.0有效;
4、根据遂宁市总体规划,该地块属于三级开发区(住宅容积率1.0—1.8,商业容积率2.0—3.0);根据容积率管理办法,该项目容积率调整问题我局已于2014年10月27日报安居区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0日在遂宁日报安居专刊第342期刊登公示且无异议;
5、该地块容积率调整相关事宜已于2015年7月17日经土资委会讨论通过。
(二)调整后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36345.97㎡(约54.5189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2.0(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0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停车位:住宅1个车位/1户;商业1个车位/100平方米;地上车位数占总停车位数的比例不得大于30%;配套设施:行政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167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面积不少于122平方米;设置面积不小于579平方米的儿童及老年活动场所,室内、室外活动场所面积分别为174平方米、405平方米;临安居大道设对外公厕一处,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幼儿园面积不小于868平方米。
(三)审议意见:原则通过此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临街做隐蔽式管线,商业门面采用地弹式玻璃门;
2、商业部分外墙材质采用干挂石材,住宅部分采用纸皮砖;
3、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36345.97㎡(约54.5189亩),总建筑面积97590㎡(计容面积72255㎡,地下车库面积25335㎡),容积率1.99,居住户数591户,建筑密度25.1%,绿地率36.4%,机动车停车位725个(其中地上84个,地下***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55个。配套设施:行政管理用房面积178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面积178平方米,儿童及老年活动场所779平方米(室内、室外活动场所面积分别为235平方米、544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1528平方米,对外公厕面积81平方米。
二、临港产业园安置房调整方案
(一)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1015***.01㎡(约152.3460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2.4,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2米;停车位:住宅0.7个车位/1户;商业0.7个车位/100平方米;地上车位数占总停车位数的比例不得大于30%;配套设施:设置不少于490平方米的业主、物管用房;设置面积不小于2200平方米的儿童及老年活动场所,室内、室外活动场所面积分别为660平方米、1540平方米;临玉机路设对外公厕一处,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幼儿园面积不小于1220平方米。
(二)原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原方案总用地面积101669.94㎡(约152.51亩),净用地面积97525.66(约146.29亩),总建筑面积202695㎡,容积率2.08,居住户数1952户,建筑密度38.6%,绿地率37%,机动车停车位590个,非机动车车棚面积926平方米。配套设施:行政管理用房面积668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面积3346平方米,儿童及老年室内活动中心建筑面积830平方米,对外公厕面积50平方米。
(三)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一是考虑项目南侧道路为今后机场与火车站连接的主要城市道路(现机场段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建筑红线控制宽度为70米),为预留今后道路的扩展空间,建筑红线控制宽度调整为70米(原方案建筑红线控制宽度为44米),项目整体向北推移13米;二是原方案临街为6层建筑(下部2层为商业,上部4层为住宅),顶层入户高度不符合建筑设计相应要求,现临街调整为5层建筑(下部2层为商业,上部3层为住宅)。
(四)审议意见:原则通过此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临街做隐蔽式管线,商业门面采用地弹式玻璃门;
2、商业部分外墙材质采用干挂石材,住宅部分采用纸皮砖;
3、增加机动车停车位,可考虑在该地块东侧增加用地来满足停车需求;
4、现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现方案总用地面积101072.97㎡(约151.61亩),净用地面积96759.57(约145.14亩),总建筑面积190076㎡,容积率1.96,居住户数1824户,建筑密度37.4%,绿地率38%,机动车停车位577个,非机动车车棚面积926平方米。配套设施:行政管理用房面积668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面积3523平方米,儿童及老年室内活动中心建筑面积830平方米,对外公厕面积50平方米。
三、凤凰半岛安置房三期建筑设计方案
(一)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30026.24㎡(约45.0393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3.3(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0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7%,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停车位:住宅1个车位/1户;商业1个车位/100平方米;地上车位数占总停车位数的比例不得大于30%;配套设施:行政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360平方米,其中社区管理用房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设置面积不小于720平方米的儿童及老年活动场所,室内、室外活动场所面积分别为220平方米、500平方米;设置对外公厕一处,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
(二)审议意见:原则通过此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临街做隐蔽式管线,商业门面采用地弹式玻璃门;
2、商业部分外墙材质采用干挂石材,住宅部分采用纸皮砖;
3、适当提高容积率,1栋、2栋、3栋、4栋、5栋建筑层数均增加3层;
4、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30026.24㎡(约45.0393亩),总建筑面积110676㎡(计容面积84389㎡,地下车库面积26287㎡),容积率2.81,居住户数837户,建筑密度23.1%,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655个(其中地上67个,地下588个),非机动车车棚面积960平方米。配套设施:行政管理用房面积515平方米,儿童及老年室内活动场地515平方米,对外公厕面积125平方米。
四、安居东城一期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增方案
(一)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15260.53㎡(约22.8908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3.0(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500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7%,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5米。
(二)审议意见:原则通过此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临街做隐蔽式管线,商业门面采用地弹式玻璃门;
2、商业部分外墙材质采用干挂石材,住宅部分采用纸皮砖;
3、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15260.53㎡(约22.8908亩),总建筑面积59662㎡(计容面积46337㎡,地下车库面积13325㎡),容积率3.03,居住户数456户,建筑密度23.6%,绿地率57.2%,机动车停车位352个(其中地上125个,地下22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32个。
五、法治文化广场规划方案
(一)基本情况:结合法治广场的要求,在和谐广场内新增景观标识1处、法治宣传灯箱8处、法治宣传橱窗2处、法治宣传小品2处。
(二)审议意见:原则通过此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保留入口景观标识并考虑在广场西南角增设景观标识一处,法治宣传灯箱(一)、法治宣传灯箱(二)、法治宣传橱窗的具体位置与尺寸进一步踏勘现场后进行明确;
2、取消雕塑与法治宣传小品。
六、和谐广场西侧公厕建筑设计方案
(一)基本情况:方案一选用民居建筑风格,内设男厕3个蹲位,4个小便池,女厕4个蹲位,1个无障碍卫生间,1个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55.43平方米;方案二选用现代建筑风格,内设男厕2个蹲位,4个小便池,女厕4个蹲位,1个无障碍卫生间;1个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50.37平方米。
(二)审议意见:原则通过此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采用方案一的风格;
2、建筑面积需增加至100㎡以上,男厕按35%、女厕65%设计,并配建管理用房。
七、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二所机动车检测线及业务用房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一)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51058.9㎡(约76.5883亩),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
(二)审议意见:原则通过此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机动车检测棚顶棚颜色由蓝色调整为蓝灰色,需对办公楼外墙颜色进一步优化,使其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2、协调解决好项目东南侧已报征20多亩土地的使用问题,统筹规划和使用。
3、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51058.90㎡(约76.5883亩),总建筑面积11215㎡(其中业务用房2986㎡,职工食堂358㎡,检测区公共用房843㎡,机动车检测线6699㎡,调修站52㎡,免检车辆查验区193㎡,门卫室84㎡),容积率0.22,建筑密度19.6%,绿地率23.1%,机动车停车位224个(其中大车位38个,小车位186个)。
八、安居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选址
(一)基本情况:根据川发改投资〔2015〕475号文件,遂发改〔2015〕180号文件,需新建区级服务中心4000平方米,新建柔刚街道办事处、聚贤镇、拦江镇、西眉镇服务站各300平方米。本项目拟选址在政务中心对面,用地面积10亩。
(二)审议意见:在两中心五馆周边另行选址。
九、西眉中石油清管站相关事宜(西眉天然气产业园规划管控)
(一)清管站选址情况:清管站选址位于西眉镇龙崩村,用地面积10亩。
(二)拟建管线基本情况:东西走向管线两条(采取同沟铺设)分别为磨溪008-20井组至西眉清管站,长4.6公里,起点西眉镇向阳村,终点西眉镇龙崩村,设计压力10MPa;磨西008-11井组至西眉清管站,长8.4公里,起点西眉镇玉石村,终点西眉镇龙崩村,设计压力10MPa;西眉清管站至集气总站气田水管线(南北走向管线),长11.7公里,起点西眉镇龙崩村,终点磨溪镇丁坪村,设计压力4.0MPa(此条管线采取与已建南北走向管线同沟铺设)
(三)审议意见:同意拟选址方案、拟建管线方案。
出席: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区规委会执行主任施瑞昶,区委副书记、区规委会副主任夏海荣,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规委会副主任张先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元章,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规委会副主任朱俊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规委会副主任蒋文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昌建,安居区政府办、效能办、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分局、环保局、规划局、财政局、经信局、城管局、交运局、消防大队、临港产业园、天然气产业园、凤凰街道办事处、柔刚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交警大队、司法局、人社局、依法治区办、西眉镇、聚贤镇等单位的区规委会成员,市政府驻安居区规划督查员廖世春参加了会议。
送:区规委会主任,执行主任,副主任。
发:区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议题涉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