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4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湖北等重点疫区返乡及相关人员,现就居家隔离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家隔离人员必须服从隔离管控要求,不得离开居住场所、不得故意隐瞒症状、不得招呼亲朋好友***走动。
二、对违反隔离管控要求的居家隔离人员,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视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向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线索。
监督电话:
永兴镇:2811029,河沙镇:2816006
龙凤镇:2932050,桂花镇:2891038
老池镇:2828008,仁里镇:2910323
唐家乡:2893899,凯旋路:2224183
南津路:2297955,镇江寺:2226184
育才路:2255816,介福路:2282270
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