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召开
7月25日,船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召开。区委书记段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刘红军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陈发友,区委常委康合军、吴强、曾琪、杨奎南、白怀湘、任参、任科仲,副区长谯强,副区长候选人刘茂森、谭凡山、胡茜、田茫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向云南、广西等八省区督察反馈意见以及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等上级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安排了迎接央督期间的重点工作和纪律要求。区经科局、区水利局、桂花镇、育才路街道等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全区上下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迎检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检验,全力配合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要紧盯问题不放,坚决把问题整改作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极端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重点、清零存量、杜绝增量,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加快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见底清零。要以非常决心打硬仗、非常效率抓统筹、非常作风聚合力,全力以赴抓好第二轮央督迎检工作;区纪委、区委绩效办、区环督办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迎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