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着力四个突破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点
我县致力推进“一地一品”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成为法治宣传工作的一大亮点。目前,已命名广元市法治教育示范基地4个,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提档升级,在提升已有阵地品质上有突破。制定《旺苍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标准》,规范阵地建设工作,在已建成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文化街巷(社区)、法治文化长廊等固定法治文化阵地,争取“七五”普法末期在全县建成20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阵地,充分发挥示范阵地优势。
统筹共建,在凝聚阵地建设合力上有突破。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社会主义价值核心观、平安综治管理、党建等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法治元素的“渗透”和“植入”,实现与平安建设、党建阵地、精准扶贫、农村文化室、社区文化家园等阵地的合力共建,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独唱”到“合唱”转变。同时,将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服务中心工作的有效载体,借助宣传橱窗、展板、led屏幕,宣传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加强整合,在丰富阵地内涵功能上有突破。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传播载体,大力打造以宣传橱窗、法治长廊等传统宣传载体为核心,以广场大型电子屏、互动触摸式显示屏等现代科技手段为延伸的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实现互动式学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阵地的功能,通过与法治课堂、道德讲堂、农民夜校等相结合,使其成为开展村民学法、举办法治讲座、青少年假期法治教育、送文化下乡、电影下乡的法治宣传场所。
积极创新,在拓展阵地外延建设上有突破。积极开辟公益普法新阵地,利用公交车、出租车和旅游观光车站点的基础上,新增县城玉龙广场、新汽车站、高速路口、彩虹桥广场、步行街等7个“七五”普法公益广告的宣传点,进一步扩大公益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深入探索“互联网+”模式,构建流动阵地,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进一步推进“法治旺苍”频道和“旺苍法治”微博等新兴媒体建设,搭建“媒体大联动,舆论广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传播体系。(县司法局 杜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