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落实防治措施增强因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
为增强因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纳雍县落实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场地、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增强因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各乡(镇、街道)、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增强对所管辖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场地、学校等相关区域、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树立“宁可防空、不可空防,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听到骂声、不可听到哭声”的要求,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加强研判地质灾害防治趋势。全面认真巡查、排查,落实监测监控、预警预报,认真落实防范。
二是做好人为工程活动周边地质灾害防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场地、学校等存在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并督促人为工程活动方加强对存在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漏过任何一个因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
三是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落实“三个紧急撤离”。各乡(镇、街道)要联合人为工程活动科学制定防范措施,密切关注各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对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撤离受威胁人员;要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知晓撤离信号、路线和避灾场所等。并落实好“三个紧急撤离”相关要求,一是下暴雨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受威胁人员,二是隐患点有险情发生时要紧急撤离受威胁人员,三是对隐患点情况把握不准确时紧急撤离受威胁人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强化防范处置和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场地、学校等区域、行业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通讯联络和信息畅通、做好应对措施,坚决防范因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事故;遇临灾迹象时,要及时将受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划出警界范围,树立警示标语、标牌,严防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收集地质灾害预警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提高灾情险情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人为工程活动引起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街道)要坚持“日报告”的报送工作。落实排查、监测和管理责任,按“138”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扛起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