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到纳雍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贯彻
7月26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吴跃一行到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情况及《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调研,并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市人大内司民宗委主任罗高峰,市妇联主席徐书云,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何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慧等有关领导出席座谈会。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所取得的成绩。
吴跃指出,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纳雍县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在贯彻实施中,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吴跃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家庭暴力已经成为社会问题,制止家庭暴力,是对社会的责任,有关部门和组织要主动作为,及时保护需要帮助的群体。二是要强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农民讲习所及各种培训,针对重点人群,把有关法律法规融合起来进行宣传。三要综合司法,加强重点群体教育,提高综合素质。要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就业率,提高重点人群的自主能力。四要加强关爱救助,把依法打击和弘扬家庭美德相结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家庭和谐、美满。(孔灵 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