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全力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纳雍县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重点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并做好羊布鲁氏杆菌病、狂犬病等常规疫病的监控工作,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流调、驱虫、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防控目标任务,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加强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一是强化免疫注射。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免疫实施方案,组织防疫队伍,抓好春季免疫注射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采取集中免疫与常年免疫结合的方式,免疫密度要求达到应免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80%以上,其它疫病因病设防。在开展大面积免疫注射的同时,要先进行小范围安全注射试验。二是推行疫苗物资台账电子化,确保规范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疫苗管理,加大疫苗物资台账电子化工作的推行力度,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双轨并行,要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严格出入库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严禁出售计划内疫苗,确保疫苗到位。三是强化免疫档案建立和牲畜标识管理。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牲畜标识的签收、发放与领取,以及溯源追踪信息上传工作。猪、牛、羊实行一畜一标,佩戴率要求达70%以上,能繁母猪耳标佩戴率必须达到100%。同时,要分村和规模养殖场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做到档案健全,记录完整,管理规范;养殖户要有免疫卡片、村防疫员要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农业服务中心要有免疫清册。
加强消毒,彻底灭源。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筹备消毒药品,对老疫区和牲畜集散地、养殖小区、项目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彻底灭源;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等要指导其建立定期消毒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责任到人。
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做好疫病防控工作。继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联系规模养殖场(小区)制度,做到每个村、养殖场(小区、大户)都有专业人员联系。在春防工作期间,要求农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切实参与防疫工作,具体投入在所联系村(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防疫工作的时间不少于40个工作日,同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作为工作检查和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以包村等原因为借口不参与防疫工作和对防疫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视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挂钩。
加强监测,做好防疫预警。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建立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县疫控中心及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重大疫病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分析疫情情况,掌握疫情动态,进行疫情预警预报,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同时要加强羊布鲁氏杆菌病、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疫病的临床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疫情及时进行诊断或送检。
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认真开展春防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突发疫情的应对工作,将疫情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规范疫情报告和处置工作。发生疫情时,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逐级上报。强制免疫后的动物,因发生疫情被强制扑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但经县疫控中心采血、采样、实地调查确认疫情是由于乡镇(街道)未注射疫苗或疫苗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的,疫情的控制、无害化处理等一切工作以及费用由乡镇(街道)自行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因饲养者逃避、拒绝强制免疫或者未按照规定调运动物引发动物疫情的,动物被强制扑杀的损失以及处理费用,由饲养者承担。
建立防疫示范村。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情况 ,按照10个村建立2个防疫示范村,11个村到15个村建立3个防疫示范村,16个村以上建立4个防疫示范村的要求,落实好示范村的部署,展现示范村的作用,示范村必须做到免疫卡片的张贴工作。
加大防疫经费投入。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筹措资金,多渠道、多层次落实动物防疫经费,做好春防物资准备,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宣传和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春防工作的宣传和培训。一是要结合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在交通沿线、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生态扶贫养殖项目点等场所张贴(悬挂)宣传标语5条以上;要利用赶场天和节假日,通过宣传车宣传、出展板、发宣传资料、集中宣讲、技术咨询、到场到点进行技术指导等形式宣传动物防疫工作。二是要加强防疫人员的技术培训,特别是村级动物防疫员。重点进行疫苗的保存、使用、免疫注射操作、反应治疗、消毒技术等培训,村级防疫员一定要认真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强化疫控工作痕迹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继续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各个工作环节的记录、档案及资料的规范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有据可查、有据可依、有据可证明,促进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痕迹化。每项工作事前要有方案有安排,事中要有完整真实的记录,事后要进行分析总结,工作结束后要对所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
加强网络和信息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上报防疫工作信息、报告,杜绝拖延、前后数据不统一等不良现象。加强网络的管理与维护,确保网络畅通和疫情传输正常,严格执行疫情报告的有关规定。
强化督查考核。成立督查指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免疫密度、免疫效果、疫病监测、经费落实、防疫队伍组织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分析和总结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弥补,并将督查检查结果汇总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送县督办督查局进行通报;适时组织召开防疫工作调度会,对工作措施有力、进度较好的乡镇(街道)给予表彰和鼓励,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度较慢的乡镇(街道)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分管领导作表态发言,采取各种措施推进春防工作,确保春防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