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日,纳雍县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相关负责人为副主任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委员会的职责是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政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协调三方的政策主张和立场,对劳动关系法律、法规、规章与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提出意见,对制定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提出建议;研究分析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领域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建设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对全县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服务,建立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置机制,通报交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劳动关系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研究应对措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收集或提出需要委员会研究的议题,负责委员会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落实协调劳动关系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对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委员会成员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表县人民政府承担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履行县人民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公共管理职能,发挥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县总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政府和企业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如实反映职工诉求;县工商联代表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负责人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谋求企业发展。
委员会原则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根据研究事项所涉及内容,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委员会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