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市场监管局三项措施确保2017年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为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信心,根据《毕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工商消〔2017〕5号)要求,纳雍县市场监管局三项措施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开心旅游、舒心生活”的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立了纳雍县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以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基层分局长为成员的“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股室和各分局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消保股,具体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情况汇总、检查考核等创建工作,指导各基层分局认真开展创建工作。
二是积极宣传发动。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宣传发动,调动各方积极性,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等方式提高企业和公众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三是按序逐步推进。从今年4月份开始,通过调查摸底,对县域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基本情况和现状进行分类登记,并选择一批优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示范创建档案。同时,对照创建标准和创建内容,按照“企业申请、部门认定、动态管理”的方式开展创建工作。由经营者、街区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等按方案要求自愿申报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由市场监管基层分局初审,县市场监管局最后审定的程序层层筛选。通过评审,基层分局上报的74户参创单位,最终保留62户。通过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30日对首批示范单位举行了授牌仪式。
在今后的工作中,纳雍县将在2017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摸索,克服工作中的困难,按照“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通过2至3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和推进,形成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比较科学和完善的消费放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全新机制;培育一批人民群众认可的、全县知名的放心消费单位,实现创建区域消费环境质量提升,让广大群众买的放心,用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