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近年来,威宁着力强化“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在社会救助、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等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办实“民生工程”。
织密社会救助兜底网。全县进一步强化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在政策、标准、对象、管理等方面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2018年,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570元/月和323元/月,农村低保新纳入符合保障条件对象13314户41430人,取消不符合保障对象11813户30072人,共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63亿余元,城镇低保资金0.17亿余元,核查出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人数1.74万人,下拨救助粮109万斤。
强化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服务。扎实推进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威宁已经全面完成2017年度城乡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共发放救助金2690.2万元,惠及全县47***户特殊困难家庭。其中救助户数最多的乡镇(街道)是哲觉镇,共298户,发放救助金135.9万元,单户救助最高达5万元。全面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五保”老人、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
强化受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采取早安排、细摸底、急救助等办法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2018年,为石门乡4.4级地震紧急调运帐篷100顶、床200张、棉被400床支援灾区工作;全县共计下拨乡镇救灾资金300万元,发放冬春生活救助粮815吨,发放春节慰问油50余桶、棉被200余床、粮400余公斤,帐篷30顶,并完成2017年度12个乡镇125户灾后重建工作调度、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支付精神病人救助资金50万元,救助流浪乞讨未成人36人。(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