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司法系统四举措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威宁司法系统为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达到便民、利民、惠民的社会效果,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拓展服务领域。县司法局把法律援助延伸到3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全县625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为了较快实现法律援助,乡镇(街道)法律援助联系人由原来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增加综治办工作人员,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原为村支书增员为村组干部,基本普及“一村一法律顾问”,在武装部、看守所、消防队设立法律援助受理联系站,年底将实现增设团县委、妇联、老年大学、残联等部门法律援助受理联系站,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加强队伍建设。威宁法律援助中心适时调配四个律师事务所60名律师、11个法律服务所115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为法律援助者,解决了法律援助律师资源短缺问题,实现法律援助面的扩大。
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设有六个窗口,各窗口都有向前来咨询法律援助的群众提供帮助的义务,把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室设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寻找的一楼大厅,设有咨询窗口进行接待,提供咨询,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党的惠农惠民政策,解释解法律援助,开展心理疏导,代写法律文书等。
扩大服务范围。降槛减序放宽法律援助标准,把广大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对农民工因追讨工资、工伤事故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已完成刑、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00余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