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新房乡多措并举确保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化
为***村级集体经济空壳化, 进一步扩大村级集体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壮大,村级组织正常运行,新房乡多措并举确保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化”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乡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乡长任组长,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和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扶贫办工作人员、村支两委、第一书记、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拟定发展计划,倒排工期,序时推进。
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乡党委立足试点村实际,帮助试点村选准产业,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表并组织实施,每半月开展一次工作调度。党政领导实行“一岗双责”,亲自过问试点村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全面掌握试点工程进度;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和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亲力亲为,通力合作,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项目实施的督促落实,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项目推进、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等事项。
严格问责,强力推进。严格按照《纳雍县干部作风“马上就办”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关于干部作风督查、预警、召回管理的规定,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对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不过问、不掌握试点村项目实施和推进情况的,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没有履行督查职责,督查不到位,不过问、不关心、不了解项目推进情况的,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对项目实施推进、项目资金管理不力,导致工程进展缓慢,或项目资金流失或挪着他用,影响工作进度的,视情况对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和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进行预警、约谈、召回管理甚至组织处理;对被省、市通报批评或现场督查不满意的,直接对相关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和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同时进行召回管理。乡扶贫办对试点村项目报告把关不严,指导不到位、督导不到位,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召回管理。
按村规划,共同盈利。乡党委政府结合各村实际,将黄家屯村、乌沙寨村、纸厂村和石板寨村村集体经济共40万元集中养殖乌沙寨村蛋鸡养殖6000羽,实现共同管理盈利分红;后寨村、平硐村、卢家营村、营上村、三岔河村、滥坝村、河边村、以角村、河头上村、荒坝村和瓦厂村村集体经济共110万元入股河边村的《纳雍县新房乡神仙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养牛,由合作社与村委签订合同,实现每年不低于1万元每村分红资金;得勒科村村集体经济10万元入股得勒科村《纳雍县新房乡盛世凯悦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养牛,由合作社与村委签订合同,每年不低于1万元分红资金;新房村、长沟村和法克村村集体经济共30万元入股新房村《贵州省纳雍县健丰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种植蔬菜,由合作社与村委签订合同,每年不低于1万元每村分红资金;大河坝村村集体经济10万元入股大河坝村《纳雍县新房乡云峰蜜蜂养殖场》养蜂,由企业与村委签订合同,每年不低于1万元分红资金;阿龙科村村集体经济10万元入股《贵州泰睿农牧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养羊,由公司与村委签订合同,每年不低于1万元分红资金;木沟寨、河姆楷村、通作寨村和通作楷村村集体经济共40万元入股《新房乡通作寨村现代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大棚蔬菜种植,由合作社与村委签订合同,每年不低于1万元分红资金。在通过盘活各村资金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建立公平公正的收益分配机制,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级民主管理,确保把钱用在“刀刃”上,相互促进、共同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