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多举措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近年来,围绕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结合威宁殡葬工作实际,威宁积极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推动殡葬事业改革。
明确具体整治任务。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未批先建,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森林和林木,建造、出售超规定面积墓穴,尚未建成或已经建成、尚未出售,已经出售并与丧户签订协议但尚未安葬遗体,城乡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墓地、从事营利活动,超标准超面积占地(单体土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修建大墓及豪华墓,在城乡公益性墓地或分散墓地超标准超面积修建大墓及豪华墓,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几种行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切实开展查处和整改。
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禁医疗机构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加大医疗机构特别是公办医疗机构太平间的摸排工作,立查立改,切实加强太平间管理,确保太平间服务的公益性。全县所有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联动。积极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会员单位带头做好自查整改,并制定团体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