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为民五大举措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进一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扎实开展“党史教育”,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工作成果,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毕节市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宗旨,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出“五大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抒民困、解民忧、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让群众获得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实惠。
一、强化法治宣传,确保群众“知复议、会复议”
在全市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把加大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宣传作为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全市印制及派发行政复议宣传册、行政复议指南1万余册,现场受理群众咨询,提高行政复议的知晓度、认可度,使群众知复议、会复议,不断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水平。
二、畅通受理渠道,打通复议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市司法局认真梳理申请人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看、公开,实行清单化、标准化、精准化指引。对当事人来访来电一次性解答,对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受理,对网络、邮寄申请需要补正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行政复议服务工作体系,有效解决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在新冠疫情爆发期间,为保障群众复议权利的行使、防止因各种疫情管控措施导致当事人不能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下发了新冠疫情期间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接待当事人等方面的便民通知,开通咨询热线,方便申请人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及时对申请人进行解答。市司法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办理,没有因为疫情耽误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三、实行繁简分流,提升群众复议解决纠纷“获得感”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制定了《毕节市涉及脱贫攻坚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处理制度(试行)》实行简案快办,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快受快结,压减办案期限。实行繁案精审,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现场调查等形式听取当事人意见,查明事实和法律关系,并对案件集体进行讨论,降低经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比例,降低经行政复议又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复议被诉讼纠错的比例,确保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行政复议解决纠纷的获得感。
四、法检司联动,提升群众行政争议化解“满意度”
制定《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毕节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 着力化解行政诉讼矛盾工作方案》(毕法办发〔2021〕6号)积极转变办案理念,从注重裁判式向裁判与实质性处理融合统一转变,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多种方式,强化行政纠纷源头化解。加大审理中调解力度,注重把握群众在法律诉求背后的实际利益诉求,综合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避免程序空转。主动融入调解、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提升群众对行政争议化解的满意度。
例如:2021年5月,申请人周某不服某县交通运输局作出的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认为罚款数额较高继而提起行政复议。我局受理后积极组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调解,被申请人充分考虑申请人的积极态度,和有减轻危害后果的情形,在处罚幅度范围内同意将罚款数额降为三万,最终此案得以成功调解。
2021年1月至6月全市各级复议机关调解终止审理案件47件,终止率42.3%,与2020年终止率26.8%相比,同比提高15.5%。
五、秉持公平公正,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纠错“更精准”
“俯下身子”倾听群众诉求。办案人员经常不辞劳苦、跋山涉水,深入争议地一线现场踏勘,厘清争议焦点和具体事实,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群众合理的诉求依法保护,对不合理的诉求引导开解,真真正正解决群众难题。
“挺起腰杆”监督行政机关。在复议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公正的为民情怀,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加强监督纠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下一步,毕节市司法局将不断筑牢初心使命,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大力实施复议便民、利民举措,主动担当作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坚持走出去为民办实事、倾情解民忧,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效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复议为民宗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