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四措狠抓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
近日,笔者从自治县相关部门获悉,为有效维护全县公共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自治县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大联动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多举措扎实抓好抓实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
一是加强民爆物品流向管理。由县公安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以各城区卡点、出城卡口为依托,认真盘查、巡查进出站点上路违法运输行为,重点严查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等违法行为。坚持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审批、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及烟花爆竹许可、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爆炸物品流向,坚决防止爆炸物品物品流失。
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着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了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对不具备从业资质的企业、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和押运员一律依法取缔,对生产、销售企业使用非法承运企业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深入开展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的隐患排查。强化对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开展常规检查,抓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重点检查,落实企业内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坚决堵塞各种漏洞。同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起到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的目的。
四是严把准入关,规范行政审批。由防爆、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辖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并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延期换证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按国家规定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强化联合执法,建立共同治安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及时更新、修订、备案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县共审批炸药249.45万公斤,雷管48.16万发,组织检查涉爆单位300余家次,发现隐患360余处,整改隐患360余处;组织收缴炸药14.1公斤、雷管23枚,破获涉爆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2人;查处非法储藏爆炸物品案件1起,打击处理1人。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146件,统一销毁非法烟花爆竹140余件,查处烟花爆竹案件2起,行政处罚2人。(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