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配套经营性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需引起重视
易地扶贫搬迁是新时期脱贫攻坚的标志性工程,也是开发式扶贫的一个重要创举。近年来,我市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建设的安置点和配套经营性资产,为改善搬迁群众居住环境、稳定就业和增收,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监督,我市不断加大审计力度,确保各项政策、项目、资金及时落地落实落到位。从审计情况看,一些安置点部分经营性门面资产缺乏有效管理,存在一些损害搬迁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一些县区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对资产产权、登记、处置或出租、收益分配及管护等情况未作明确,管理较为随意。二是资产权属不明晰。我市2016年的搬迁安置点和配套门面主要建在乡镇,未明确管理责任主体,门面管理主要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乡镇管理,乡镇又以社区管理为主,存在多头管理、权属不清现象,导致部分门面长期被占用、借用而不交纳租金,一些门面长期闲置超2年以上。三是收支行为不规范。部分门面出租收益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存在社区管理干部将收取的租金私存私放、坐支社区办公经费等情况,甚至出现个人挪用资金的问题。四是人员履职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未对出租门面及时签订合同、收取租金,对欠缴租金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催缴,部分门面租金拖欠1年以上未收取。另外,有的工作人员为图“方便”,未充分考虑和结合搬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等后续支出的实际情况,直接将门面出租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导致部分安置小区缺少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小区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现象。
为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配套经营性资产管理,建议:一是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配套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产权和管理责任主体,有力有效管理国有资产。二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积极盘活配套经营性资产,确保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同时,要完善资产出租、处置、监管程序,防止挪用、贪污、侵占资产收益等行为。三是加强资产收益使用管理,确保用于搬迁群众后续服务及后续发展,有效维护搬迁群众的利益,不断提高搬迁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