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当前,我县学校结核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部分学校发病率高,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结核病归口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纳雍县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一是县卫计局,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考核;会同县教育局,制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县教育局、涉及乡(镇、街道)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配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县教育局,配合县卫计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检查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各项结核病防控的措施;配合县卫计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协助县卫计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处置等工作。
三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与县域内学校结核病防控联动机制,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具体防控措施;负责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等业务技术指导;监测分析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向学校、县教育局、涉及乡(镇、街道)通报辖区内结核病疫情信息;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置;负责校内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管理;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的健康教育。
四是各医疗机构,负责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结核病患者信息;在学生结核病患者就诊和治疗过程中,开展对患者的健康教育;负责学生结核病患者住院期间的规范化治疗。
五是县人民医院,作为全县唯一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结核病人诊断、治疗,为门诊结核病病人提供免费治疗及检查;负责结核病病人面对面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结核病管理信息录入。
六是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根据县教育局的部署,在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计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对学校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计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置等工作和对有关学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问卷筛查工作;落实好高一、高三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学生到县人民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进行检验筛查。
七是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结核病防治目标管理任务进行分解,并与村卫生室和卫生院签定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对结核病患者进行预防治疗管理;对村卫生室和卫生院结核病预防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收集结核病有关信息,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配合县卫计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及疫情暴发的处置等工作;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患者,开展对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大众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