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创建2676模式民生监督示范点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民生监督工作,完善体制机制,突出示范带动作用,纳雍县全面创建26个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示范点和76个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示范点。
“点线带片”结合树典型。分别在26个乡(镇、街道)创建民生监督组示范点和76个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示范点。其中:12个高速路沿线乡镇(街道)各创建4个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示范点,其他14个乡镇(街道)各创建2个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示范点。通过抓重点、树典型、创示范,力争到2019年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全部规范达标。创建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民生监督队伍,有固定且能满足办公需要的办公场地,有执法执纪车辆保障,有规范运行的教育谈话室,有办公所需的经费保障,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通过连点成线、连线成带、连带成片,实现所有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有办公场所、有办事人员、有规范牌子、有监督制度、有履职记录、有经费保障的“六有”标准。
“三个步骤”联合创示范。民生监督示范点创建按年度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在2017年2月底前确定对象,创建26个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示范点名单;创建76个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示范点名单。二是在2017年8月底前集中打造,创建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示范点按照《毕节市民生监督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方案要求实施;创建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示范点按照《纳雍县村级民生监督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实施。三是在2017年10月底前组织验收,各乡镇(街道)示范点达到创建标准的,先自查合格后提出申请,由县纪委组织初验收,再申请市纪委验收。
“明确责任”确保创建成。要求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民生监督示范点创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保障必需的创建经费,纪委(纪工委)书记具体抓好落实,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示范点创建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民生监督组组长要认真开展督促指导工作,每月达到2次。各民生监督组组长作为“民生监督工作示范点创建”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作为“民生监督工作示范点创建”的直接责任人。对工作懈怠、不按要求和时限落实,搞形象工程、建而不用、建而不管、管护不力、脏乱差现象严重的,严格退出机制,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