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简报 第二十五期
毕节市司法局集中观看职务犯罪庭审录像
为提高司法行政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4月7日上午,毕节市司法局组织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职务犯罪庭审录像。
被告人黄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94万余元归个人使用以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便利,收受人民币3万元。黄某某于2020年9月12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还挪用公款及退赃,自愿认罪认罚。一审以被告人黄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总和刑期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受贿赃款人民币三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案件深度的剖析和被告人真诚的忏悔,给在场观看的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心灵上留下深深的烙印。
“人生没有彩排,人生没有如果,人生只有后果和结果。”庭审录像结束后,干警纷纷表示要时刻心存敬畏,对党绝对忠诚;廉洁行政执法,谨慎用权;要珍惜党组织的培养,珍惜自己的努力成果,自觉严于律己,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严守纪律法律底线,以案为鉴、入脑如心,时刻警醒自己、教育自己,决不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