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夯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体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
夯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体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不能长期发挥效益,主要因工程建成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
为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夯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体制势在必行。一是将工程管护机制纳入项目建设审批必备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实施地必须在项目建设审批前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管护制度备案。二是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盘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机构。根据项目大小、项目供水方式、项目区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供水水价,实现以水养水,让受益群众接受管,工程管护人员愿意管,管得好。三是政策措施向贫困偏远地区倾斜。对于人口分散,供水成本价格较高、管理难度大的区域,应给予适当政策的倾斜,优先考虑具有相应能力的贫困户人员为管护人员,将其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合理补助劳动工资并纳入财政预算。四是以片区供水管理公司牵头,各供水管理协会具体抓实做好属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护。在人口多、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成立片区供水管理公司,以村或组成立供水管理协会、供水管理委员会,明确专人对辖区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管护并按核定水价收取水费。(水务局 罗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