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健全完善治理机制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一是强化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补充,驻村单位和农村居民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结构。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加快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农村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农村基层全覆盖。加强基层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强化政治引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着力突出推动发展、着力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特别是选好用好管好村党组织带头人,注重从农村青年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发展党员。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扎实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志愿服务、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员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健全农村社区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进一步明晰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根据《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基层政府工作事项》,推进村民委员会依法积极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不得转嫁给村民委员会,实行委托管理和费随事转。实施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厘清社区组织依法依规履行和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凡不属于准入事项的,一律不得交到社区办理。全面清理对基层的各类考核评比事项,坚决治理村(社区)机构牌子多、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等突出问题,除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职责的制度、标牌上墙外,其他相关工作制度可汇编供参照执行。探索试行反向考核、现场核实、走访群众、正向加分考核模式,精减社区会议和台账,促进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切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
三是健全农村社区村民自治和协商机制。加强自治制度和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基层自治制度,依法规范《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规章制度,及时公开群众关注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不断规范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普遍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农村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健全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培育社会公益组织、义工志愿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和为老年人、未成年人、困难群众、特殊人群提供生活服务的社会组织。创新基层协商机制,积极构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民主协商,拓宽农村居民以及基层政府、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各类主体协商议事的载体和途径;健全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的机制,采取会议表决、代表议事、远程咨询等决策方式,维护外出务工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农村社区的权利;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探索通过分担筹资筹劳、投资集体经济等方式,引导非户籍居民更广泛地参与民主决策。
四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依法规范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将村务监督工作报酬、办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村务监督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必要的办公设备;监督委员会以村务监督为重点,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加强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村务公开、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把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建立健全村务情况分析、监督工作报告、评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加快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格局。加快形成以农村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农村社区建设“三社联动”机制。建立各类人员支持农村社区发展机制。坚持党政干部到农村社区挂职任职、驻点包户制度及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等做法;建立完善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支持农村社区发展机制;鼓励驻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支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拓宽外出发展人员和退休回乡人员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渠道;着眼精准扶贫,大力扶持特色支柱产业,加快繁荣农村经济,积极推行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努力打造“一村多品”特色产业,增强农村社区发展内生动力;广泛开展卫生保洁、慈善互助、应急救助等自助服务和便民超市、家政服务、农资供应等市场化服务,探索构建政府服务、村民自我服务与市场化服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志愿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组织、动员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身农村社区服务事业,拓宽服务领域,开发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扎扎实实为村民办实事。
六是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以“法治纳雍”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工作网格、机制和人员向农村社区延伸;整合社区层面法治力量,加强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等法治机构建设,指导农村社区开展各项法治工作。大力实施全民守法宣教工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农村居民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并规范农村社区法律服务点、社区矫正联络点、安置帮教联络点和法律援助点(窗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和回应不同利益主体的关切和诉求,有效预防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提高驻村警务助理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协助管理实有人口、协助管理交通安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深化农村平安建设,积极开展“平安村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做好特殊人群帮教和服务管理工作,为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以村委会为网底的党政警群工作网,大力加强社区戒毒、社区矫正、社区反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