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山区域兴地惠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毕节市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11月23日至26日,贵州省乌蒙山区域“兴地惠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赴毕节对乌蒙山区域“兴地惠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毕节市项目进行验收。
贵州省乌蒙山区域“兴地惠民”土地整治工程,是省委省政府重大工程,经省政府2012年9月立项批复,上报原国土资源部申请中央资金支持。2018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同意支持贵州省乌蒙山区域“兴地惠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函》(自然资函〔2018〕237号),批复同意我市4个项目,涉及我市织金县、黔西县、威宁县、赫章县等4个县,分别是织金县以那镇和八步街道办事处土地整治项目、黔西县兴水镇长堰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威宁自治县草海镇和双龙乡土地整治项目、赫章县兴发乡兴发村等10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涉及总规模9672.5227公顷,总投资4.28亿元。
验收组通过现场查验、听取汇报、资料审阅等方式,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充分肯定了各项目实施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认为项目的实施符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遵循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原则,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农民就业创造了机会,增加了农民收入,为推动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助力了脱贫攻坚。一致同意该四个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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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建成,新增有效耕地433.69公顷,治理水土流失和生态修复面积共4822公顷,新增粮食产能8302.89吨。项目的实施,有力推进了我市生态建设和耕地建设,有力助推和巩固了我市脱贫攻坚成果,也为推进乡村振兴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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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会指出了项目存在的资金拨付率不高、审计工作有待落实、项目工程管护利用有待加强等问题,并提出了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要求。我们将继续指导有关县区做好项目问题整改和项目管护利用工作。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