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四项措施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赫章县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精神,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严格审批管理。县规划、国土等部门严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宅基地审批管理,做到“五个一律”,即不符合村庄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不符合“一户一宅”或用地限额规定的,一律不得批准;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得批准;申请另址新建住房不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协议的,一律不得批准。建房对象按程序申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宅基地用地手续,未取得建房手续的,坚决不予开工建设。
规范审批流程。农民建房按照向村委会提交申请,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国土、规划等部门联合审批的程序进行申请,对符合规定的及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复文件,并在本村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并严格做到审批程序、申请人名单、申请条件、审批结果“四公开”,并提供审批代办“一站式”服务。
消化“两违”存量。各乡镇及国土、规划等部门对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存量进行摸底核实,逐乡逐村逐户建立台账,制定“两违”整治方案,区分“两违”的类别、年限等因素,分别采取拆除、没收、完善手续、暂缓拆除等方式,逐步消化“两违”存量,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
遏制“两违”增量。县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建立“两违”整治联动机制,各乡镇完善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无缝对接的“两违”巡查机制,村级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全面开展“两违”动态巡查、联合执法,对新增“两违”实行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依法处理,做到占地就退、出土就拆。对易违区域、易违时间点、易违人群实行重点监测,加快建立“两违”综合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