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五个加强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赫章县把信教群众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宗教活动场所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采取“五个加强”工作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推进和谐教堂的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列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乡两级协调领导机构,明确民族宗教、国土、住建、规划、公安国保、信用联社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召开了全县宗教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联系领导、信息联络员和协管员。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情况清楚、信息畅通、管理有效。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以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载体,以农村思想政治教育进教堂为推手,通过举办各类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读书班、宗教业务知识学习班、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工作干部对宗教场所社会安全、建筑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监管意识和行动自觉。提升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及宗教工作业务人员指导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示范创建。深入开展以“教风”、“规范”为主题,采取制定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基础设施等方式,开展创建活动。以“针泄锋芒、堤溃蚁穴”的责任惑和紧迫感开展依法治理,将佛道教“两乱一化”、伊斯兰教私建乱建清真寺、天主教民主办教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列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机制,重点抓好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和场所报批备案、财务公开等工作;做好分类管理。对全县77个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法进行治理,将22个聚会点纳入“合法一批”管理,43个聚会点纳入“过渡一批”管理,12个聚会点纳入“取缔一批”管理。采集120个登记开放宗教活动场的宅基证情况、所有权情况、建筑物现状、历史沿革、银行帐户等的电子信息,建立人员及场所电子台账,实现了场所和信教群众的信息化;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活动计划报送和重大宗教活动申报制度。五是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各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报送教会活动计划,乡(镇)及时掌握宗教活动工作动态。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工作的分片负责制度,赫章县民宗局班子和县基督教两会成员分别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利用宗教活动日深入到场所进行有效监管。将创建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乡、村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考核,促进宗教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目前,全县120个登记开放场所均达到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的标准,8个寺观教堂获省、市“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称号。赫章县推行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数据化、法制化”的做法得到了省民宗委的认可,2016年在该县召开“贵州省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现场推进会”进行推广;2017年,县基督教协会秘书长文道才被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授予“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全县宗教工作也实现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