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全力推进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
为确保2023年前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任务,实现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35%和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8㎡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达60%;公园免费开放率达到90%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90%;新建、在建、改建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到90%以上;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50%以上,污水处理率到达85%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照明功率密度达标率达到85%以上;住房保障率达到80%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的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目标,我县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全力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指挥长,县城市管理局、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各部门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确保创园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力以赴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设立县城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同时,采取积极吸收社会资金,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鼓励全社会参与园林城市建设。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创建工作,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支持、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提供坚定的思想保证和良好的舆论支持。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强化检查考核,加强合作与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每季度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领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诿、态度消极、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通报结果纳入单位季度绩效考核,影响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大局的,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