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竭力打造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新高地
赫章县紧紧围绕“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工作总纲,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有力推进了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为巩固和加强生态环境优势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从完善机构、规范管理、提升能力、配备装备、强化素质等方面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同时,不断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着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强的环保队伍。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移动载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企业广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提高法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提升宣传效果,营造人人关注、广为知晓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全县上下切实认真履行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执行环保政策规定,县国土部门在土地、矿产等资源环境上强化监管,工能部门对工业污染源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关停或淘汰落后产能,县林业部门在规范林业执法和生态建设不姑息,县农业部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理,县环保部门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联系,建立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以及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县大环保格局网已基本形成。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执法行为。研究制订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措施的执法规范,做到铁腕执法,不留情面。对存在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违法排污和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等行为的企业,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彻底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形成环境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为打造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新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