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委编办四定四提升制定议事决策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为切实做到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毕节市委编办围绕“四定四提升”工作思路,制定完善《室务会议事规则及议事决策制度》,努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程序化、优质化、科学化水平。
一、定“议事原则”,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水平。明确议事参会人员,室务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负责人主持,其他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出席。根据工作需要,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原则,坚持“四个服从”的基本制度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定“议事程序”,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化”水平。室务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议事议题经会议主持人确定后,原则上应提前告知出席会议人员;议定事项一般应形成会议纪要,有关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办理,并报告落实情况。
三、定“议事内容”,提升机构编制管理“优质化”水平。传达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按照有关权限规定,研究决定有关干部人事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等事项;研究决定机关内部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汇报,并研究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党员队伍建设等重大事宜;研究决定其他事宜。
四、定“议事决策”,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议事决策实行室务会、室务扩大会和职工大会制度;室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也可视情况延期或提前召开。由主任召集、主持,副主任参加,必要时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在会上无表决权;室务扩大会不定期召开。议题由主任确定,会议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县级干部和中层干部参加,其他确需参会的人员由主任确定;职工大会不定期召开。具体落实室务会或室务扩大会决定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