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民政局五规范为孤儿撑起保护伞
孤儿是社会最弱小、最困难、最需要呵护的群体,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工作,金沙县民政局“五规范”为孤儿撑起保护伞。
一是规范认定程序。严格按照孤儿审核审批程序,规范认定,把牢孤儿保障入口关,确保孤儿保障对象精准,对于符合孤儿条件的及时纳入孤儿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切实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规范动态管理。加强孤儿动态管理力度,夯实基础数据的录入和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料, 将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有机结合,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发放工作的动态管理。同时,结合孤弃儿童养育大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全县孤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不漏一人,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足额匹配县级孤儿财政资金,按要求提高孤儿保障标准,散居孤儿由原来的600元提高到8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1300元,每月及时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县级直接拨付到孤儿个人帐户或福利机构集体帐户,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社会化发放。截至目前,已向200余名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40余万元。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孤儿档案做到分类归档,确保每名孤儿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完整。
五是规范督促指导。县民政局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签订《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了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同时,县民政局按照领导干部带队联系乡镇制度,不定时组成督查组,对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督查,确保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到孤儿手中。(吴茂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