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以河长制纵深推进河长治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内容之一,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工作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水污染治理,用实际行动守好“两条底线”,金沙县以河长制纵深推进河长治,切实改善天蓝地绿水清生态环境,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金沙提供动力支撑和保障。
强化河长工作职责,构建河长治理机制。设立“三级”河长制,分河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制,县、乡设立“双总河长”,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河长”名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金沙县辖区内省管河道3条,市管河道7条,县管河道24条,截至目前,设立县级河长68名,乡级“双总河长”119名,乡级“河长”60名,村级“河长”128名,同时分别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立足各河流实际,综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实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治理,金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向上积极争取到138万元专项资金,完成县乡村三级河长公示牌安装和“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
强化河流源头保护,坚持管治长效结合。着力突破网箱养殖专项整治。加强乌江库区等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红线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染物“零排放”。如第一时间对乌江库区金沙水域网箱养殖整治,成立前线指挥部和3个工作组,组织300余人不分白天黑夜参与存鱼销售及网箱拆除工作。2017年12月31日,全县共拆除网箱268户1279.32亩,截至2018年5月11日,共拆除网箱330户1357.82亩,共兑付各类补助资金7747万元。着力创新水源管理模式。通过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通过对24条县管河道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普查,划定水功能区,核定纳污能力,积极推进水源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湖资源永续利用。
强化动员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宣传动员。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通过加强动员宣传,把河长制工作纳入“3.22”世界水周、中国水日宣传,印发数百余张河长制倡议书和公开信到学校和乡村张贴,在金沙电视台滚动播出河长制公开信,制作河长制专题并在法治金沙栏目播出。如乌江库区金沙水域网箱专项整治期间,通过发布网箱清理通告,分户下达书面整治清理通知,通过金沙电视台等媒体连续发布通告,及时***报道网箱清理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网箱整治工作的知晓率,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全县未出现网箱整治拆除工作引发的舆情;未出现网箱整治拆除工作的负面炒作和群体性事件。落实大数据平台管理。建立“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完成375名“河长”在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录入,利用现代通信技术,采用航拍方式固定网箱位置,并进行核查公示,并将日常巡察、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及时发布河湖管理保护信息。
强化河流日常巡察,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对全县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或长度大于10公里的25条主要河流开展“清岸清水清河”行动,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聘请巡查保洁员负责河湖日常巡察和保洁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完成112人巡河保洁员的招募上岗。加强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大力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矿(彩砂、洗矿)、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政策保障落实,严格督查考核问效。严格落实兑现经费保障。县财政每年预算200万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专项保障资金,建立河湖管理长效、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由县相关部门统筹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用于河湖巡察保洁、堤防工程和公益性水库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等。全面落实112名全日制巡河保洁员1750元/月的经费保障,全县实现了落实管理保护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三保障。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建立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考核形式,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截至目前,尚未出现河长制推行不力的情况。(杨昌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