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农牧局党员双十分制从严管理党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员队伍管理规范化、党员创先争优常态化,推动形成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自觉尊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争做优秀党员的生动局面,金沙县农牧局实行党员“双十分制”从严管理党员。
细则制定有章可循。根据党章党规及农牧业工作的特点,分别明确工作实绩突出等15种正向记分和工作失职等26种负向记分的基本情形,对每种情形给定相应分值,并明确适用范围,对出现支持鼓励的情形给予加分,对出现不应当发生的情形相应减分。
动态记分***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双十分制”管理登记表和工作台账,实施记分可由支部提出,也可由党员个人申请。对党员发生的记分情形,在党员大会上讨论表决后记录在案,一般每季度讨论记录一次,对同一记分情形不重复记分,原则上在认定情形的季度内记分。
记分结果强化运用。根据年初制定的实施细则,对正向加分及负项减分结果统筹管理。一是正向加分表彰奖励。正向记分满3分且负向记分不满3分,在支部大会上公开表扬,给予精神鼓励。正向记分满5分且负向记分不满3分,年度目标考核奖时,在本单位内部差别化考核等次对应奖励标准基础上上浮5%发放。正向记分满8分且负向记分不满3分,优先推荐参加评先选优,享受年度目标考核奖时可在单位内部差别化考核等次对应奖励标准基础上上浮10%发放。正向记分满10分且没有负向记分,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建议人选,享受年度目标考核奖时可在本单位内部差别化考核等次对应奖励标准基础上上浮15%发放,职称聘用优先。二是负项减分惩戒约束。负向记分累计满3分,由局党组通知提醒。负向记分累计满5分,不能定为“优秀”等次,享受年度目标考核奖时可在单位内部差别化考核等次对应奖励标准基础上下浮15%发放。负向记分累计满8分,由党组进行警示约谈,享受年度目标考核奖时可在本单位内部差别化考核等次对应奖励标准基础上下浮30%发放,负向记分累计满10分,年度考核评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予计发年度目标考核奖,职称暂不聘用。
目前,在局属4个支部110名党员中已有30余名党员获得正向积分,其中1名党员正向积分达10分以上,无负向积分。全局党员“双十分制”管理档案已逐步完善,季度评分全面开展,正向表彰、负向惩戒的党员管理机制正逐步形成,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党员、推进党员队伍管理规范化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