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委巡察组到禹谟镇召开全面巡察暨专项巡察工作反馈会
从今年3月7日开始,金沙县委第三巡察组及专项巡察第五组分别对禹谟镇进行了全面巡察和专项巡察,并于9月26日在禹谟镇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
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及专项巡察第五组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全面客观地肯定了禹谟镇党委政府工作的同时,严肃地指出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严守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整改情况提出时限要求,要求自巡察反馈会之日起10日内将自查整改方案和在2个月之内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县委巡察办。禹谟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代表党政领导班子对巡察工作反馈情况做表态发言。一是对所有整改落实工作由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负总责,政府负责抓落实,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对号入座,认真抓好整改。二是必将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契机,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勤政廉政,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奋力推进“酱醋之乡·韵味禹谟”的发展,不辜负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巡察组对禹谟镇的期望。
据反馈情况,目前全面巡察工作共巡察纪律审查49人,立案32件,涉案资金81余万元,提出整改意见202条。专项巡察工作共收集到各类问题线索34条,了结1条,谈话函询1条。经研判,转由禹谟镇政府进行核查整改落实的问题线索24条,经初步核实,涉嫌违规违纪的镇、村干部10人,目前已经立党纪案2件6人,拟立党纪案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