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财政局召开完善教育领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及做好扶贫资金动态
为深入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精神,落细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保障作用,2020年4月17日毕节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国库支付中心主任朱晓虹,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德贵及财政、教育相关科室负责人举行座谈会,研究完善教育领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管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教育领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政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资金管理意见》等文件精神,针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转下达不及时、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等高风险问题,市级财政必须强化监管职责,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一要做到省级按照因素法下达的中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级可统筹使用的,由市级教育部门在省级指标下达15天内按照要求提出分配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达。二要做到省级按照项目法分配采取“专项切块+项目清单”模式下达的中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级教育部门在15天内将资金转下达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对中央、省级需市级配套资金部分,要按照市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由市级教育部门提出资金配套方案报政府研究,审批后由市财政局按要求及时配套到位。
会议强调,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情况报送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2019〕48号)精神,省级相关部门每月将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情况进行通报,为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管系统资金分配及时使用,一是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审计部门对市级财政转下达省级指标时间规定,在接到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并于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将指标录入监控平台,切实提高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下达时效性。二是市财政局要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市属各学校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要督促市级项目实施单位设定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监控,确保目标如期实现。(文/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