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
为助推脱贫攻坚,增加农户收入。今年以来,燕子口镇突出支部引领作用,大力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将党支部的政治引领、合作社的抱团发展、群众的能动作用等要素有效融合,实现了“支部有作为、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集体增收入”,走一条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的新路子。
合作社由村(社区)党支部领办,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完善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合作社理事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合作社社员原则上为本村(社区)集体和农户,坚持贫困户全覆盖,非贫困户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
整合财政扶持、土地利用、供销合作、金融支持、商务服务、税收优惠、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扶持、智力支持、就业扶持等各方面资源,加大对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鼓励探索以村(社区)集体出资、村(社区)干部垫资、吸收社员资金、上级扶持资金、引入第三方投资、企业担保融资等单一或组合方式筹措资金,把优秀青年、技术人才、经营能人、致富能手吸纳入社担任骨干,并通过加强培训或引入第三方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截至目前,燕子口镇24个村(社区)已成立了以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并以农村“三变”改革为引领,鼓励群众以土地、资金、劳动力、地上附着物等入股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并为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合作社提供就业岗位,确保贫困户100%加入合作社。探索“联社+分社”模式,与其他村(社区)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进行合股联营,多形式、多业态拓展合作经营范围。支持产业相近或关联合作社在自愿基础上出资设立联合社,建立健全股权分红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合作社之间形成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合股联营利益共同体。合理设定合作社、村级集体、农户之间利益分成和股份比例,建立完善合作社、村级集体、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按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
不断夯实村集体经济基础,稳定增加农户收入,激发村(社区)自我发展内生动力,确保集体有产业、脱贫不返贫。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将成为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