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四举措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防范自然资源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大方县自然资源局扎实抓好抓细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制定工作目标。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集中排查整治无证非法采矿、超层越界违法采矿、尾矿库(排土场)违法占地、使用关闭矿井盗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切实加大对非法采矿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工作力度。
强化职责分工。以股(室)为单位,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环环相扣,稳步推进。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排查整治无证采矿、无证勘查、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以采代探等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尾矿库;矿管股负责做好储量动态监测台账管理,发现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监察室负责查处排查整治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地灾办负责督促指导各乡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及监测监控工作。
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准备。二是做好排查记录,及时将无证勘查、无证采矿等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政府并依法查处。三是密切关注春季雨水情况,严格执行“隐患点有险情异动时紧急撤离、有集中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险情研判没有把握时紧急撤离”“三个紧急撤离”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做好信息报送。各有关股室和29个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做好阶段性总结和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报送一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王清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