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劝解辱骂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大方警方依法拘留、处罚3名违法人员
为持续保持辖区治安秩序稳定,切实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抗击疫情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大方县公安局在对辖区内武汉及周边务工返乡人员进行排查的同时,加大对抗击疫情工作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020年2月2日19时许,大方县公安局羊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羊场镇朱仲河村疫情检查点值班的工作人员易某被他人辱骂,要求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出警,并现场传唤嫌疑人张某陶到派出所询问,张某陶对辱骂易某一事供认不讳。
经调查得知,2020年2月2月19时许,张某陶酒后强行搭乘蒙某江的二轮摩托车途径羊场镇朱仲河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检查点时,无故对疫情检查点值班的工作人员易某进行辱骂,时间长达十余分钟。
目前,张某陶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大方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2020年2月2日,家住大方县达溪镇新店村的村民刘某绪乘坐其侄子李某的车,从瓢井镇到达溪镇椒子山村,行驶到达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检查点时,因李某不是达溪镇人口,检查点工作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告知李某不能进入达溪镇辖区,并要求同车的刘某绪四人下车,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登记姓名、住址、测量体温等,但刘某绪拒不告知姓名、住址,也不配合医生测量体温,在工作人员劝解刘某绪时,刘某绪不听劝解,还辱骂现场工作人员。
经大方县公安局达溪派出所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刘某绪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刘某绪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上升,大方派出所及街道工作人员全力以赴地投入这场病毒战役当中,为辖区群众安全艰苦奋斗。全辖区警民齐心共抗病毒,做到少出门少聚集,配合疫情排查工作人员排查不给病毒可乘之机。但近日,街道工作人员在对某小区进行挨家排查中,有一男子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并公然辱骂***排查的工作人员。
2020年2月2日23时许,红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彭某峰在对某小区进行疫情排查时,当排查到王某家时,王某对工作人员彭某峰敲其家门产生不满,开门时态度恶劣。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解释后,问清王某及其家人情况后离开,随后到该楼栋的其他住户排查。
工作结束后,红旗街道工作人员及随行的警务人员走到楼下准备离开的时候,王某醉醺醺的跑了出来,然后指着工作人员乱骂,侮辱工作人员。随后,民警将王某带到派出所强制醒酒。2月3日早上8时许,王某酒醒后民警依法对其询问,王某对其辱骂工作人员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民警依法对王某进行处罚,并当场对其进行训诫。告诫其在疫情防控时期,要积极配合社区、派出所等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大方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