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林业局六个到位狠抓疫情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连日来,毕节市林业局采取多项措施,以“六个到位”全面打响林业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毕节市林业局迅速成立领导组织,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印发了《毕节市林业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政资源管理站,由毕节市林业局办公室、市森林公安局、市林政资源管理站有关人员组成。印发了《毕节市林业局关于成立内部防控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林业局办公室。对物资采购、环境卫生管理、各科室职能职责都做了明确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从1月23日以来,毕节市林业局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召开了2次党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再落实、再部署。
2月7日,毕节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喻祖常(右二)赴帮扶联系点纳雍县猪场乡慰问驻乡干部
二是值班值守到位。毕节市林业局印发《毕节市林业局关于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野生动物监测管理应急值班的紧急通知》,对重点部位监控,主要巡查内容及形式等做了具体要求。每天副县级以上领导和办公室、森林公安、林站资源管理站20余名人员全部坚守工作岗位,各县区林业局也相应安排领导和重点部门人员全部到岗到位,确保省、市各类疫情防控信息按时保质保量报送。
三是舆论宣传到位。疫情发生以来,毕节市林业局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现场宣讲、入户座谈、板凳会、院坝会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知识。市林业局还印发了《市林业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告干部职工书》,对150余名干部和职工家属进行了疫情防控宣传,让大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防护意识。
四是分片指导到位。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毕节市林业局组建10个指导组,由副县级领导带领有关科室人员,分别对各县区(含所辖自然保护地)开展野生动物防控工作采取电话对接或实地督导的形式进行一对一指导。毕节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喻祖常,党组成员糜小林,森林公安局长郝守军等分别于1月27日、1月28日、2月2日,2月3日率相关人员到七星关区生机镇竹鼠养殖点、黔西甘棠龙氏养蛇特种养殖场、黔西县大关镇丘林村罗家寨孔雀养殖点等养殖场、织金以那三合村陈昌洪养殖场、赫章达依乡海嘎村海嘎组飞祥竹鼠养殖基地现养殖查看了养殖点情况及七星关区杨家塘花鸟市场的关停情况,其他分管领导也电话调查有关养殖场情况。毕节市林业局对七关区、赫章县两县区林业局下了督办通知,要求对区域内竹鼠养殖企业养殖户进行进一步监管。
五是摸底排查到位。印发了《毕节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抓好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风景名胜区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对区域内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旅游景区暂停一切经营活动,对全市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及人工繁育进行摸底排查。全市经营利用的人工繁育场所141个,从业人员294人。其中以提供食用原料为目的的人工繁育场所114个,从业人员236人;以提供其它原料为目的的人工繁育场24所个,从业人员55人;其他用途的人工繁育场所3个,从业人员3人。全部进行台账式管理。
六是依法打击到位。毕节市林业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打击活动。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全员上阵,严把野生动物保护的“源头关”“入口关”和“出口关”,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截止2月6日,共出动警力558人次,车辆138台次,联合林政部门深入辖区对可能加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禽宰杀市场、水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场所及各县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点路口等重要点位进行全面排查,共计排查点位1356余个次,劝导6家鸟店暂停营业,救助放生画眉鸟8只、果子狸1只、金雕1只、鹰隼1只,查处非法猎捕红腹锦鸡2只。
据2月7日调度,全市林业系统当天共出动4299人开展野外巡护4179次,出动车辆489辆、人员3015人,排查人工繁育场107个,从业人员161人,花鸟市场4个,农贸市场37个,餐馆178个。共设定野生动物检查点487个,发放和张贴告知书12713份,与野生动物养殖场签订责任书30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149次。全市无野生动物交易、贩卖、转运及其他异常情况,养殖场从业人员无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