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全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毕节市发展改革系统2016-2020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毕发改法规[2019]106号)。
2、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19年以来,我委未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答复工作。2019年,我委收到41人提起的共12件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公开申请回复。
4、对合同、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19年,我委共对22份合同、9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5、编制2019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调整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模板)暨编制毕节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2019年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19]28号)的要求,编制了我委2019年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委共有权责事项66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类权力1项。
6、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施方案》(毕市政务通[2018]1号)的要求,梳理我委需要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
7、对公共服务事项进项动态管理。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全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征求意见函》要求,对《全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提出意见,并对涉及我委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
8、对我委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市直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毕府办发电〔2019〕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完成我委2019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调整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9、编制我委“放管服”改革“七张清单”。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放管服”改革“七张清单”的通知》和市政府办相关要求,经认真梳理,结合我委权责清单,编制我委“放管服”改革“七张清单”。
10、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按照《毕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毕审改办发[2018]9号)要求,对我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
(二)抓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
《******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黔党发[2017]15号)、《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毕委[2017]68号)相关规定,我委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普法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法规科负责人任副组长,认真开展工作,着力建设法治政府。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贵州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毕节市发展改革系统2016-2020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毕发改法规[2019]106号),并将相关普法工作分解到各科室,着力抓落实。
2、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为认真贯彻党的全面依法治国部署和******的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黔党发[2016]26号),组织我委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一是组织参加在线学法考试。根据《毕节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法宣办关于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毕市司通[2019]16号)要求,组织本单位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在线学法,重点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结束后,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考试。二是组织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2019年5月6日,毕节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宪法相关法律知识,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2019年5月6日,组织我委全体干部职工在西1424会议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2019年11月29日,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东1424项目云会议室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促进法治毕节建设。三是参加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组织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12.4”宪法宣传活动,并在人民公园发放宪法宣传相关资料。
(三)认真抓好“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按照“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有序推进我委“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根据各相关业务科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结,按时报送“法治毕节”创建的相关信息及报表。
配合省发改委赴我市“法治毕节”指导、督导、帮扶等相关工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00项指标体系,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收集印证资料。
根据依法治市办要求,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到司法局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准备工作。
(四)抓好招投标监管,推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1、充分发挥招投标联席会议作用。8月9日下午,由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雷明礼同志在市发改委西1424会议室主持召开毕节市2019年度招标投标联席会议,对我市招投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形成合力,推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2、开展招投标活动随机抽查。开展招投标活动随机抽查。对2018年市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随机抽查(市直),通过抽查,逐步规范招投标活动。
3、建立了招投标联动机制。及时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异常情况。
4、健全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建立健全招投标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完善受理程序,做到有诉必接,有报必查,违法必究,并实行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2019年12月,我委收到2起招投标投诉及质疑案件,目前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贯彻落实《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中“招投标”板块目标任务。8月14日,由省发展改革委处长吴茂坤、省发展发改革委工作人员罗东辉组成的督导组赴我市对《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招投标”板块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市发改委项目云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分别参会。政策法规科科长吴学仕同志汇报了我市《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招投标”板块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各行政监督部门对本部门“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就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11月5日,由我委二级调研员石寿飞主持,组织召开了迎接2019年贵州省市州及县域营商环境评估“招投标”指标工作推进暨培训会。政策法规科科长吴学仕针对营商环境中“招投标”板块目标任务及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培训讲解,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各县(自治县、区)发展和改革(经济发展局)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就“招投标”板块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安排了样本企业走访事宜。
6、报送我市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有关情况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18]732号)要求,每季度季满之后十日内,将我市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有关情况分别报省发改委和市政府。
(五)抓好“双随机一公开”调度督查,确保执法公开公正
1、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关于填报相关工作表格的通知》要求,填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采集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19]5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3、督促各县区发改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按照抽查计划开展抽查活动。
(六)做好工程建设审批项目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1、认真做好涉及工程项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委涉及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工8项。分别是: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权限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招标方案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2、根据毕节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委积极抽调业务骨干人员,配合毕节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目前,我委按照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审批进度安排,完成审批项目权责事项清理、流程图编制、调研表、申请资料、申请表模板等前期准备工作。
3、2019年10月22日,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石寿飞同志在我委西1402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我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环资科、投资科和服务业科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明确,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各项目科室具体负责,严格按照《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毕发改法规[2019]150号)中任务分解的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七)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1、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经委党组研究同意,印发《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毕发改法规[2019]226号)。
2、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印发<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发改法规[2019]227号)。
3、配合省发改委赴我市“三项制度”指导、督导、帮扶等相关工作。4月3日,陪同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徐望北率政策法规处处长经志刚,主任科员赵祖华一行三人赴黔西县发展和改革局调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4月25-26日,陪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关继荣率法规二处处长刘民、主任科员王宽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课题组一行11人赴黔西县调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2019年4月29日—30日,毕节市发展改革委和毕节市司法局对黔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新申领贵州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提请省司法厅颁发2018版贵州省行政执法证;2019年7月3日,我委副主任雷明礼率政策法规科科长吴学仕、工作人员刘琛赴黔西县调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9月19日,陪同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经志刚,主任科员赵祖华一行赴黔西县发展和改革局调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推进情况报送不及时。在调度招投标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当地贫困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过程中,存在部分县(区)、市直部门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不及时现象,导致相关工作开展不顺畅。
(二)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不足。由于我委大部分行政执法人员非法学专业,缺乏相关行政执法知识素养,再加上对新知识的学习不够,因此难以应对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2020年工作打算
除做好日常工作外,我委将重点抓好以下行政执法工作:
(一)继续抓好“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二)继续做好“七五”普法相关工作。
(三)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中“招投标”板块工作。
(四)抓好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及时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动态调整。
(五)根据安排做好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七)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
(八)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