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三实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一、工程建设实行EPC模式。我县204处集中式供水工程实行EPC建设模式。设计、采购、施工实行总承包,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高效推进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同时也缓解建设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分散式小水窖工程由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村(居)组织和动员受益群众自建自管,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做到饮水安全工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参与和监督,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二、建设过程实行“双线”服务。为了确保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问题,织金县县委、县政府明确了行政和技术两条服务线,即行政服协调务线和技术指导服务线。行政协调服务线明确县级领导包保推进,每个乡镇(街道)明确1明副县级领导为包保责任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调度协调化解。技术指导服务线按照县战区的划分方法,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行战区合围,分类指导。每个战区由县水务局1明副科级以上干部为组长,1名技术骨干为副组长,每个乡镇(街道)明确1名技术人员包靠,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一包到底,饮水安全不解决,包保责任不脱勾,“双线”并举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三、基础台账实行全动态***。织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严格按照不丢一村一组,不落一户一人,认真统计,层层把关,反复督查核实。基础数据台账由村(居)上报,乡镇(街道)审核,县级督查复核。建设过程实行边核边改,及时将省市督查及县脱贫攻坚综合督查反馈的饮水不安全人口纳入动态管理,通过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网延伸解决或者修复、新建小水窖工程覆盖解决,做到了遗漏人口整改与全县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整体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推进,为全县实现整体脱贫摘帽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