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多措整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
一是依法依规抓整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环保”要求,把依法依规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个档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每一个整改项目、每一个整改环节依法依规推进。
二是严格标准抓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每个整改问题已经明确的时间节点、整改标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问责措施,完善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尺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面整改,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和案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整改现状和上报材料一致。对于未完成整改的,请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4件信访案件整改完成32件,整改完成率94.1%;1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10个,整改完成率66.7%;反馈清单中涉及我县环保问题21个,整改完成12个,整改完成率57.1%,已收集完善资料上报4个问题完成整改待审核同意,正在收集资料拟报6个问题完成整改。
三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过程中,在注重整改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排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确保顺利迎接5月上旬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2017年,全县完成项目环评审批371项;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环境违环境违法企业28家,处罚款112万元;征收排污费1241万元;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9700万元;争取赤水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500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整改资金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