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多举措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明确措施,细化目标任务,量化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场所,不漏一处隐患。摸清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数量、规模、火灾危险性以及存在的火灾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扎实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巩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利用开展监督检查的有利时机,指导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提高人员密集场所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提高单位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形成工作总结,认真填写《大方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大方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帐》,定期上报县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