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加大力度推动金融示范县创建
一是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建立融资需求项目库。对需要金融支持并在精准扶贫规划范围内的肉牛、一二三产业融合、中药材等重点特色产业项目进行筛选、审核,以项目发展规模及带动贫困户发展效应等有效信息为要素,建立电商、重点特色产业生产供应商融资需求项目库。分部门落实,限时完成,开展银企对接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重点特色产业项目库,优选拟支持的重点特色产业,通过召开电商、黔货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参与的重点特色产业项目银企对接会,确定支持的产业,建立1对N产业扶贫帮扶关系,并制定操作性强的帮扶实施方案。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力度。加大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项目申报,整合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由县财政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以财政资金为先导,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按照“股权投资”、“放大额度”、“保值增值”、
“滚动发放”的杠杆式扶贫模式参与市场化运作,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三是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一是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创新适合重点特色产业的信贷产品,开发“大棚贷”、“金牛贷”、“爽易贷”、“中药贷”等金融产品。针对特色产业融资需求特点,有效拓展抵质押担保方式,大力推进银行订单质押、推广浮动抵押担保贷款、推广产业扶贫基金参与金融产品投放等新型金融产品,探索建立农用机具、应收账款等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弥补金融扶贫的短板,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推进“扶贫再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财政补贴”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整合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推进产业发展,给予全方位、系统性的金融支持。三是推出“逆向金融”扶贫。引导贫困农户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情况下,形成“金融+村级集体+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利益共同体扶贫模式,建立完整利益联结机制,多渠道助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四是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银行主抓、村支两委配合、广大农户参与”的模式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积极创建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推进金融信用县创建,确保到2017年末全县80%以上的乡镇创建成信用乡镇。二是设置企业会计服务中心,主动引导和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集中为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规范化的财务会计服务。三是主动服务县产业链上市场主体。由县农牧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统一对特色农产品产业链上的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股权投资”或者“批发贷”方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四是持续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加大力度在贫困乡镇、村、扶贫搬迁安置区布设POS机具、转账电话,将助农取款点建成集查询、取款等农村金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建立“电商+支付”示范点。推进助农脱贫流动服务站建设,实现贫困村全覆盖,增加金融资源供给渠道。五是深入推进信贷产品宣传,建立重点特色产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及产品推介会,多层次推广宣传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六是大力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利用互联网电商平台实现“黔货出山”,多方式、多渠道加大对特色产品销售平台的信贷支持。
五是加大政府奖补政策兑现力度。 一是对市场主体予以奖补。每年由政府出台政策对实体经济经营主体进行评先选优,设置年度“十强企业”奖、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奖、名优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奖、诚信经营企业奖、创业创新奖等。对不同奖项政府设置不同贷款贴息和奖励额度,金融机构给予利率优惠、提高授信额度,税务部门按照税法规定给予税收优惠。二是对金融机构予以奖补。实行财政专户竞争性存放原则,建立按扶贫工作贡献度分配财政资金存款工作机制,财政性存款向支持重点扶贫产业有贡献的金融机构倾斜。税务部门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金融机构,将所有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在推动优质项目融资时,优先考虑扶贫攻坚贡献大的金
融机构。
六是加大信贷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建设力度。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确保限时落实到位。县财政每年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8%作为扶贫专项资金,并将其中的50%注入风险补偿基金,按规定提供产业贷款风险补偿,滚动使用。发生贷款损失时,由风险补偿基金和贷款发放银行按比例分别承担。
七是加大“民间资本+金融资本”融合力度。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带动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优质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民间企业的对接,解决企业融资需求,提高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为民间企业金融服务提供增信保障。
八、加大保险产品特惠政策力度。结合该县特色高效农业,推广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积极开发推广目标价格保险、农林水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等产品。探索开展覆盖重点特色产业链的保险业务,实现从产业生产环节向产业链上下游的加工、存储、流通、贸易直到终端消费等各个环节延伸。按照“费率要低、责任要宽、保额要高”的原则,对全县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做到“愿保尽保”,同时保费费率比全国一般水平低20%,保额要高出全国一般水平10%以上。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在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基础上,实现覆盖地租成本和劳动力成本。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多档次、高保障农业保险产品和组合型农业保险产品,提供专属保险服务及防灾防损等增值服务。
九是加大货币政策正向激励机制。充分利用人民银行货
币政策工具的组合激励功能,调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信贷调控容忍度20%、新增扶贫再贷款限额3亿元以上、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落实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定向降准等信贷倾斜政策,不断增强产业扶贫信贷资金支持实力。
十是加大动态监测统计。组建信贷投放、信贷产品、金融服务措施、扶贫投资基金、就业创业、创建成效等方面的动态监测统计制度,按月以专报、简讯等形式向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